投稿者: 袁夢
4月15日,是我一直記得的一天。
這一天,我第一次賣出了自己的畫作。不是畫展、不是比賽,也不是送朋友;是真正地畫完一幅作品,然後有人願意掏錢帶走。
那一瞬間其實沒有太多戲劇性的情緒,只有一種微妙的踏實感,像是一直放在心裡的想法,終於在現實裡有了重量。原來我畫的東西,不只是我自己喜歡,還有人看見了它的價值。
以前我總覺得畫畫只是興趣,是一種自我療癒的方式。但越長大,越難不去想,它能變成工作嗎?能撐起生活嗎?我可以靠這個活下去嗎?
那一筆交易,不只是錢,更是一種認可。它讓我開始覺得,也許理想不一定要犧牲,也許熱愛可以慢慢找到位置。
這天起,我不再只是「喜歡畫畫」。我發現一種浪漫活著的可能,我有能力成為職業藝術家。


